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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6-03-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市委部署,20241111日至202511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5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的关键契机,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对政治敏锐性和“政治三力”的全面检验。院党组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认领、诚恳接受巡察反馈的各项问题,迅速成立以院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将巡察整改工作列为党组会重要议题,坚持问题导向,制定详实的整改落实方案与台账。通过建立“台账管理、动态跟踪、对账销号”的工作机制,将整改任务层层分解、压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确保任务落地生根、问题见底清零。注重标本兼治,将集中整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通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巩固成果,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强化法律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强大动力。

院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不回避、不遮掩、不推诿”的鲜明态度,带头认领问题、深刻反思。牢牢将整改工作抓在手中,亲自审定整改方案、协调关键环节、督办重点难点问题。3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听取进展、分析梗阻、部署任务。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班子成员和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从自身查起、从当下改起。坚持深挖问题根源,督促全院上下针对问题根源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效果可持续。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分解具体问题36个,制定整改措施76项。截至20251031日,巡察反馈的3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36项,正在整改0项;制定的76条整改措施,已完成76条,正在整改0条;巡察组移交立行立改事项0件,已完成整改0件,正在整改0件。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实

1.反馈问题:传达学习上级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针对传达上级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的情况,全面系统进行“补课”。院党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考察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等上级部门会议精神和最高检领导、省检主要领导到河北、廊坊调研时的讲话精神进行了系统深入学习。

二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累计开展学习活动10次,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领会;截至20251031日,召开的21次党组会议,均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并指定专人做好“第一议题”学习记录,同步建立台账,实行全程跟踪。

三是深化检委会学习质效。严格贯彻落实《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九条之规定,制定检委会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检委会学习,截至20251031日,共进行检委会学习14次,确保应学尽学。按照市院研究室工作要求,将党组理论学习纳入检委会学习内容,定期开展专项学习。将新发布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贯彻作为检委会议事议案的前置环节,确保议事议案准确适用法律,避免“就案论案”。

2.反馈问题:理论中心组学习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开发区党政办要求,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了学习计划,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学习要点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是严格执行签到制度。因特殊情况未参加学习的,应及时补学,确保全员学习覆盖到位。

三是做好统筹安排,每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之前,通过规范流程发布会议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学习内容以及研讨要求。中心组成员严格做到按要求学习、按要求撰写发言稿。

(二)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不充分

3.反馈问题: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有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优化信访流程。由专人负责跟踪信访案件,从接收、分流到回复,形成闭环管理。制定详细的信访处理时间表,规定在收到信访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必须启动分流程序,7个工作日内给出初步回复,30日内完成最终回复,确保回复率达到100%

二是加强培训与监督。积极组织干警参加控告申诉检察相关培训,提升沟通能力和法律政策解读水平。通过整改,工作人员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显著提升,时限意识显著增强,整改后新受理的信访件均能够做到按期回复。

4.反馈问题:未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站的帮扶教育作用。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深化协同联动机制。主动加强与妇联、教育部门、社工机构及社区的协作配合,构建多方参与、资源共享的工作格局,合力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现优势互补与效能叠加。

二是夯实阵地建设根基。推进家庭教育指导站建设,新增6个社区家庭教育指导站,实现辖区内社区家庭教育服务全覆盖,邀请心理咨询师开展专题家庭教育指导活动2次,切实提升家庭教育服务的实效性。

(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到位

5.反馈问题:刑事检察监督有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公安机关在接到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报案后,第一时间通知检察院办案部门提前介入,确保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20251-10月份,已提前介入11件,提前介入率100%

二是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和证据收集难点,组织3名未检干警开展1次培训,提升干警提前介入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强对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监督力度,20251-10月份共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

6.反馈问题:民事检察监督不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主动发力,梳理监督重点,有针对性调取法院民事审判、执行卷宗200余册,积极开展案件审查工作。截至20251031日,已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45件,与2024年同期相比受案量提升18%,共制发检察建议33份,法院采纳率100%

二是加强案件总结梳理,针对法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类案监督规范司法活动,办理民事类案监督案件3件;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坚持个案精细化办理,推动形成个案监督+类案监督的有效监督模式。

7.反馈问题: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存在弱项。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在保障食药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传统法定领域办案的基础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其他法定领域办案工作,均衡“4+11+N”各领域办案结构。立案办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领域案件3件,大力拓展11+N”领域办案数量。

二是组织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召开典型案例分析研讨会3次,提升干警办案能力水平。

(四)开展案件评查工作有欠缺

8.反馈问题:未严格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

已提供2024年常规抽查报告等5项材料。制定《2025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计划》,严格按照评查计划要求,开展2025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并妥善保存评查相关材料。

9.反馈问题:案件评查比例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

已补充评查2024年办结的案件17件,确保员额检察官2024年常规抽查案件数达到要求。其中,一审公诉案件12件,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2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纠正违法案件1件,已达到数量要求。严格按照评查要求及年度计划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截至20251031日,已抽查案件15件。

10.反馈问题:案卡填报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建立“开检数据核查蓝信群”,及时将案卡填录要求和市检核查出的案卡填录问题传达各部门,并要求各部门及时反馈,确保填录信息准确、完整。

二是完善案卡填录审核机制,由专人对案卡填录信息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格

11.反馈问题: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在2025年年初,按照“第一责任人牵头抓总、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各部门协同落实”原则,审议通过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在20256月底,党组专题听取2025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同步部署下半年工作,推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制定2025年《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做到长期坚持,确保取得实效。

三是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2次,并长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学习工作落地落实。

12.反馈问题: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结合分管部门工作实际,先后2次专题传达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学习《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坚持从抓作风入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把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要求进一步落实到位》等3份重要文件,推动我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层层压实、向纵深发展。

二是20256月中旬,各分管领导分别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分管部门召开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工作专题会议各1次,明确各岗位在相关工作中的具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13.反馈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

按要求制定2025年《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体责任清单》。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做到长期坚持,确保取得实效。

14.反馈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实效差。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干警赴廊坊法治宣教中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让干警在实地参观中接受警示教育。参与党员达21人次。

二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风腐同查同治》警示教育片,通报《河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关于8起检察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等反面典型案例。在2025429日召开的警示教育大会上,对本单位“第一种形态”处理情况进行通报,结合案例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明确纪律红线和岗位风险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15.反馈问题: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全体党组成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重点学习回避制度相关条款,明确回避事项范围、程序及纪律要求。

二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已对时任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检察长、人事部门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对现任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检察长、人事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3名应回避未回避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2名相关人员进行口头提醒。同步组织其他班子成员开展专项排查,未发现应回避未回避问题。

(六)开发区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有欠缺

16.反馈问题:纪工委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的实效不足,监督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还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监督机制,按规定邀请开发区纪工委派员列席开发区检察院党组会。聚焦政治理论学习、基层党组织建设及 “三重一大”等关键事项,持续强化党组决策的政治性、规范性、严肃性,以精准监督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是深化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任性用权、违规吃喝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通过靶向纠治,全体人员纪律规矩意识显著增强,政法作风建设水平与党建工作质效实现同步提升。

三是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及时发现并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相关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切实筑牢从严管党治党的思想根基与制度防线。

(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有力

17.反馈问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对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坚决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议题清单,截至20251031日,院党组已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二是组织全体干警参加全省检察机关网络舆情应对处置专题辅导1次,进一步增强干警的舆情意识,提升网络舆情研判和应对能力。

三是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党课1次,组织全体党员观看意识形态教育片1次。

四是院党组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落实情况纳入各项报告必报内容,班子成员每年两次专题研究部署,听取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全面掌握干警思想动态。

18.反馈问题: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

招录一名具有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会计、出纳岗位已由不同人员负责,岗位职责已分离。

19.反馈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固定资产已及时补录入账,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并开始严格执行。

二是超范围支出以及公务卡以外的报销均已整改完毕。针对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明确支出范围与标准,严禁违反规定开支,确保开支范围与标准符合规定。严禁公务卡以外的报销方式,确保报销合法合规。

三是制定并提交院党组审议通过《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制度汇编》。

20.反馈问题:快速检测实验室设备使用率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工作制度,建立快检实验室使用台账,并对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完整记录,确保每月进行不少于2次快速检测。

二是组织干警开展智能辅助设备及快速检测实验培训,已完成无人机航拍、食品、水质快速检测实操工作,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

(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21.反馈问题:检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安排专人负责检务平台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及时处理平台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截至20251031日,已开展信息发布自查12次,对平台已公开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同时,对平台运行情况开展检查7次,保障平台功能正常、运行稳定,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是部署门户网站SSL证书,切实提升网站安全防护能力。

三是在检务平台完成检察政务信息和队伍信息补录工作。

22.反馈问题:执行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检委会成员及相关人员深入学习《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开展专题培训,重点解读成员构成、议事规则等核心条款,明确双数架构的违规性质和决策风险。

二是建立成员变动预警机制,在人员调整时优先保障单数配置,并定期开展检委会工作质量评估,确保检委会工作效果稳步提升。

(九)领导班子建设存在差距

23.反馈问题:班子成员履职有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按照上级院《院领导办案规则》,对本院院领导办案量按规定比例进行调整。

二是1名因病未能正常履职的同志,已按程序辞去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检察官等职务,并于20258退休。

24.反馈问题: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

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别于20252月、7月、9月召开,会前专题学习相关党内法规,严格审核材料,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等必查内容;会上,全体参会人员均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四必谈”落实比例100%,所有人员均按规定报告“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及个人重大事项。

25.反馈问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高度重视双重组织生活落实。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组织生活会分别于20253月、7月召开。全体党员围绕“四有”要求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深入查摆问题、认真检视自身不足,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会。

(十)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26.反馈问题:职务职级并行工作开展缓慢。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已明确专人专岗负责职务职级并行工作,并持续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是已于20254月完成第一次晋升工作,20259月完成了第二次晋升工作,切实打破了此前晋升工作停滞的局面。

27.反馈问题: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与开发区党政办精准对接,完成10名相关人员缺失档案材料的补全工作。建立档案入职必审制度,明确新人入职档案材料清单,指定专人逐项核验把关,从源头杜绝档案材料遗漏问题。

二是将聘用制书记员档案全部纳入市检察院统一管理体系,定期与市院开展档案管理情况核对,同步动态更新档案信息,确保档案管理与人员变动实时精准匹配。

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聘用制书记员管理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实施流程及结果运用等核心内容。强化制度执行刚性,定期开展考核办法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跟踪结果运用,避免制度“空转”。

28.反馈问题:日常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日常管理制度。根据干警职务及请假时长,划分不同层级审批权限,确保审批权责清晰。

二是向各部门重新印发修订后的《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制度汇编》,各部门负责人带领部门干警学习请假销假等相关制度,强化干警的纪律意识。

三是针对干警婚丧嫁娶事宜,明确书面申请、逐级审批等流程,确保手续完备、有据可查。

(十一)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力度不足

29.反馈问题:执行党建工作制度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院党支部换届档案相关材料进行补充完善。

二是加强对党建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开发区机关党委党建业务工作培训2次,严格执行党建工作制度,相关事项及时向院党组请示汇报。

30.反馈问题:机关支部手册填写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规范党务记录管理。截至20251231日,累计召开党员大会7次、支委会13次、党小组会16次,开展党课4次,各项记录完整清晰,参会人员均按规定签字确认。后续将建立“月度台账核对+季度交叉检查”工作模式,既聚焦会议、党课记录的完整性,更强化内容规范性审核,同步完善党员学习档案、活动纪实等配套材料,构建党务资料闭环管理体系。

二是提升党务工作质效。党支部书记、支委会委员及党务工作者集体研学《新编基层党务工作手册》《党支部工作手册》,严格依照规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并规范做好记录。常态化开展党务知识专题培训,结合典型案例拆解手册核心要点,着力提升党务工作者政策理解能力与实操水平。围绕中心工作精准设计党课主题,引导党员在会议中靶向建言献策,筑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

31.反馈问题: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

20253月调整了人员分工,明确一名党员专职负责党务工作。

32.反馈问题:组织生活会召开不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

党支部已于20253月、7月分别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全体参会党员均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做好相关记录。

33.反馈问题: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20257月发展党员1名,已按程序提交党组会讨论决定。

二是已选派正式党员担任积极分子的入党培养人。

三是9名存在入党材料抄袭问题的人员,党支部书记已于20257月按照“第一种形态”对9人进行谈话提醒。

四是已整改完成12名党员材料、5名发展对象入党材料。

34.反馈问题:党费未按时交纳。

整改落实情况:

20254月起,全体党员严格按照规定按月交纳党费,党支部按要求每季度向机关党委交纳。2025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党费均已足额交纳给机关党委,相关交纳票据已按规范粘贴在党支部手册中。

35.反馈问题:落实领导班子整改主体责任有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2020年市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领导班子深刻反思整改主体责任落实短板,将巡察整改提升为政治任务,通过“深查根源、透析原因、举一反三”三措并举推进整改,取得较好成效。

36.反馈问题:巡察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案例通报、专题学习等方式强化全员纪律意识。

二是积极配合纪工委开展相关工作。

三是完善党支部建设,围绕党支部建设薄弱环节,通过分层分类开展党务工作者培训、优化完善党员管理流程、创新组织形式丰富党建活动,全方位夯实党支部建设根基,切实补齐发展短板。

四是抓实队伍建设,通过招录人员充实力量、组织培训提升业务素养,开展活动强化信念教育,确保队伍思想可靠,切实解决队伍建设短板,增强整体履职效能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坚决摒弃“过关”思想,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和长期任务,时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在筑牢忠诚上持续用力。把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与持续深化理论武装紧密结合,引导全体检察人员不断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从政治高度审视和检验业务工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二是压实责任链条,在防止反弹上持续用力。持续拧紧责任螺丝,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定期对已整改事项重新检查,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倾向。通过常态化的谈心谈话、工作提醒等方式,及时校准偏差、化解风险,形成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的内生动力和长效机制。三是深化成果转化,在推动发展上持续用力。坚持把巡察整改激发的清风正气与检察履职实践紧密结合,将整改成效体现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具体行动中,以更高水平的检察业务、更卓越的司法质效来检验和彰显整改成果,切实把“整改清单”转化为“成效清单”和“发展蓝图”,为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6-6089493;电子邮箱lkjzzc@163.com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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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王静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樊柯宇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一级科员

电话:

0316-6089493(固定电话)

18531835898(王静)

15383261625(樊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