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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指尖上的阳光检务

时间:2015-12-20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检察机关适应全方位高度透明的舆论监督环境,充分运用新媒体工具,全力推进“互联网+时代”的检务公开,是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主动及时接受监督、促进严格公正司法的有效途径,也是抢抓信息化时代提供的机遇、主动占领新媒体阵地、积极打造指尖上的阳光检务的必然要求。

  黑龙江省青冈县检察院在打造指尖上的阳光检务方面,明确把检务公开作为工作重点。检务公开,其根本目的就是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以人民群众参与司法为前提,以加强案件信息公开为重点,所以,这种公开必须是从侧重宣传的一般性公开向案件信息公开转变,从静态公开向动态公开转变,从单向宣告公开向双向互动公开转变。内容上则要做到明确,且涵盖案件信息、政务信息、队伍信息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为此,青冈县检察院把案件信息公开作为核心内容,最大限度地方便当事人、律师等了解和掌握案件办理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防止案件超期、久拖不决等问题。在保证当事人正当权利的前提下,将不批捕决定书和起诉书等向社会全面公开,主动公开具有指导性、警示性和教育性的典型案例。

  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的机制建设。一是完善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公开是否存在引发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产生负面舆论影响等风险,进行综合评估、预测、应对。二是建立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青冈县检察院将各部门检务公开的职责和权限、公开内容的审批程序进行细化,并将其纳入日常检务督查和绩效考核的范围,对履行公开职责不到位甚至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纪追究责任。三是落实检务公开的人才储备机制。新媒体的检务公开,要有新技术和新思维的支持。为此,青冈县检察院挑选精通业务、政治责任感强、对群众有深厚感情的人员,专门负责检务公开工作,对大学毕业生、专业技术性人才,不断加大培训力度。四是不断加强基层法律文书的释法说理。根据案件需要,突出释法说理的重点,特别是针对案件的焦点问题,厘清事实认定、阐明适法依据、讲透法理情理,不断增进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理解和认同。

  进一步加大“互联网+检务公开”的宣传力度。青冈县检察院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广泛宣传检察机关在“互联网+检务公开”工作中的新举措、新做法、新平台,关注群众需求,回应社会关切,完善新闻发布、新闻发言人制度,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在推进检务公开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的同时,充分发挥一般媒体的基层宣传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海报宣传单和公共场所的平面媒体,把检察机关“互联网+检务公开”的基本内容、公开平台、联系方式等,全面向社会公众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和支持,以宣传促公开,以宣传深化公开。

  进一步加强新媒体公开平台建设。青冈县检察院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以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为平台,建立网上查询、电话查询、触摸屏自动查询和案管部门岗位查询为一体的案件信息查询机制,积极开通微博、微信、QQ群、手机彩信等互联互动平台,不断增强信息发布、案件信息查询、在线交流和解答、咨询服务等功能,充分整合控告举报接待、远程视频接访、律师接待、12309举报电话等资源,配齐配全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电脑等硬件设施,为公众提供一站式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