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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举办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业务培训班

时间:2017-05-25  作者:  新闻来源:河北法制报  【字号: | |

    5月9日,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业务培训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北分院开班。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玉龙委托,省检察院副巡视员郭炜在开班式上作动员讲话。
郭炜希望参训干警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全身心投入到学习培训中,不断提升履行职责的能力和素质。要找准差距,明确目标,切实增强学习的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提升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实际能力,全力推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据悉,此次培训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起草环境资源犯罪两个司法解释的主笔人,并聘请了6位长期在一线办案,既具有扎实理论功底又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专家型人才,共同为参训干警讲授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法学理论知识和办案实务。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科)负责同志及基层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部门的业务骨干参加培训。省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副处长李连军主持开班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