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照法律规定对由本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三)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四)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五)依法受理核准追诉案件,审查是否上报。
(六)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
(七)对工作中法律政策具体应用问题进行研究,向省、市人民检察院及有关部门提出立法及司法解释建议。
(八)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我院教育培训工作。
(九)完成其他应当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规格
|
经费保障形式
|
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人民检察院
|
行政
|
副处级
|
财政拨款
|
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20年预算收入1135.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5.40万元,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二)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20年支出预算1135.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3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511.43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86.87万元;项目支出537.10万元,包括本级支出,主要为办公装备购置、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等项目支出;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预算收支安排1135.40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8万元,主要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人员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70.4万元,主要为荣誉室建设和整体装修、电视电话会议室(二楼)更新设备资金等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86.87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办公区的日常维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我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9.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27.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27.50万元);公务接待费1.51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0.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数减少,相应定额费用减少。
五、绩效预算信息
第一部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2020年,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开发区工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同跨越发展,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区、美丽新城作出更大贡献。一是更加精准服务工作大局。坚定不移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落细落实工作举措,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刑事案件办理数达到100件以上,量刑建议被采纳案件占全部案件比例高于90%。二是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检察环节社会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排查化解,震慑犯罪,减少刑事案件发案率,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三是抓实抓好“四大检察”监督职责履行。坚持以办案为中心,进一步做好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优公益诉讼工作。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持监督与办案并重,规范行使抗诉、检察建议、纠正违法、调查核实、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等职权,努力实现精准有力监督,使工作考核优秀率和群众满意度全市领先。四是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扎实开展检察业务素能培训,提高人员整体素质,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
(二)分项绩效目标
1.侦查监督
绩效目标:通过行使检察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同时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从而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
绩效指标:2020年错捕、捕后撤案、不起诉、判无罪率低于1%;批延准确率达到100%;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完成率达到100%,羁押必要性率年完成率100%。
2.公诉和审判监督
绩效目标:全面审查案件事实,核实证据,依法提出审查意见,惩治犯罪,保障涉案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绩效指标:2020年办理案件数达到100件以上;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达到90%以上;诉讼期限内审结案件占全部案件比例达到98%。
3、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绩效目标:通过行使检察监督权,对民事诉讼案件与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审查,并依法提请抗诉或发出检察建议,保障和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化解矛盾。
绩效指标:民事案件抗诉案件再审改变率不低于70%;当事人对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满意度达到80%;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息讼息访率不低于50%;检察建议采纳率达到80%。
4、刑事执行检察
绩效目标:2020年对本辖区和社会矫正机构进行一次集中巡查,重点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刑罚执行和刑事执行活动的依法有序进行。
绩效指标:按照市院要求监督行为及效果,被执行人及相关当事人、办案机关、社会各界对监督行为及效果的满意程度达到95%以上;纠正意见或建议的采纳率达到90%以上。
5、未成年人刑事检察
绩效目标: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减少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发案数,使我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位列前茅。
绩效指标:2020年针对驻廊坊开发区中小学每季至少开展一次法律讲课,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达到受理案件的100%;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占受理未成年刑事案件数高于10%;案件办结率达到全年受理案件的80%;涉案未成年人实施心理疏导、亲情会见、庭审教育、不起诉宣布教育、案后帮扶等特殊检察制度占全部受理案件的比例不低于70%;不捕、不诉率高于20%。
6、司法辅助
绩效目标:加强各项检察辅助职能,促进“四大检察”业务工作,为检察业务提供有力保障。
绩效指标:2020年购置公益诉讼快速检测设备并投入使用;司法鉴定案件力争完成1件;法警装备继续完备;出警次数保证15次以上。
7、检察公益诉讼
绩效目标: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等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绩效指标:2020年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法律宣传次数4次;
2020年立案数比2019年增长20%;同比上年度诉前检察建议提出增长20%。
8、涉检信访办理
绩效目标:构建依法有序信访秩序,及时依法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
绩效指标:法定期限内办结率达到90%;有效化解涉检信访矛盾率达到90%;错案率低于5%。
9、举报管理、刑事申诉及涉检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
绩效目标:2020年加强和改进举报工作,保护申诉人合法权益,保护被赔偿人和被救助人合法权益。
绩效指标:举报线索处置率达到100%;司法救助率90%;刑事申诉案件结案率90%;涉检国家赔偿率90%;涉检国家赔偿和刑事申诉案件错案率低于5%;法定期限内办结率达到100%;举报移送立案率省市院要求。
10、综合业务管理
绩效目标: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
绩效指标:2020年,发挥工作职能,各项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在6月完成全年工作的60%,10月完成全年工作的90%。
11、综合事务管理
绩效目标: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绩效指标:2020年,发挥工作职能,各项综合事务管理工作在6月完成全年工作的60%,10月完成全年工作的90%。
(三)工作保障措施
1、加强思想教育。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深刻学习和领会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不断改进学习方法,注重联系实际学、围绕工作学、盯着问题学、融会贯通学,并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始终把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不折不扣地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实际工作中,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到观察分析形势把握好政治因素、谋划推动工作把握好政治要求、处理问题防范好政治风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加快重点工作进度。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对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加快办案节奏,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的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活动监督,认真落实“一案三查”要求,推动“扫黑”和“打伞”同步进行。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以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案件为重点,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依法履行服务大局职能,细化硬化各项举措。积极推进平安廊坊建设,注重参与社会治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勇,着力提升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效果,提高群众满意度。
3、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工作保障制度等,为全年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奠定制度基础。
4、加强支出管理。通过优化支出结构、编细编实预算、加快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尽快启动项目、及时支付资金等多种措施,确保在6月底前支出进度达标。
5、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按要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实现。
6、做好绩效自评。按要求开展上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和重点评价工作,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7、规范财务资产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加强固定资产登记、使用和报废处置管理,做到支出合理,物尽其用。
8、加强内部监督。加强内部监督制度建设,对绩效运行情况、重大支出决策、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及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进行督导,对会计资料进行内部审计,并配合做好审计、财政监督等外部监督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9、加强宣传培训调研等。加强人员培训,调高本部门职工业务素质;加强调研,提出优化财政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预算绩效整理意识,促进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第二部分 资金绩效目标
1、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及设备购置经费绩效目标表
绩效目标
|
1、过项目实施,完成房屋改造施工、内部整体装修227.6平米,购置监控系统1套,小型中央空调1套,安检设备1套,电子显示设备1套,达到验收通过率为100%的目标,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2、通过项目开展,加强控申接待大厅规范化建设,规范服务标准,健全高效投诉处理机制,拓展司法为民渠道,丰富检务公开形式。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房屋施工改造面积
|
考察房屋施工改造面积情况
|
=227.6平方米
|
施工合同
|
数量指标
|
购置监控系统数量
|
考察购置监控系统数量情况
|
=1套
|
工作计划
|
数量指标
|
购置小型中央空调数量
|
考察购置小型中央空调数量情况
|
=1套
|
工作计划
|
数量指标
|
购置安检设备数量
|
考察购置安检设备数量情况
|
=1套
|
工作计划
|
数量指标
|
购置电子显示设备数量
|
考察购置电子显示设备数量情况
|
=1套
|
工作计划
|
质量指标
|
改造工程验收通过率
|
考察改造工程验收通过情况
|
=100%
|
施工合同
|
质量指标
|
购置设备验收通过率
|
考察购置设备验收通过情况
|
=100%
|
工作计划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及时性
|
考察项目完成及时情况
|
及时
|
工作计划
|
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
|
考察项目成本控制情况
|
≤51万元
|
工作计划
|
效果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服务水平
|
考察服务水平提升情况
|
提升
|
工作计划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设备维护机制健全性
|
考察设备维护机制健全情况
|
健全
|
设备维护机制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考察群众满意情况
|
≥90%
|
问卷调查
|
2、2019年项目质保金经费绩效目标表
绩效目标
|
1、全额支付2019年无问题项目质量保证金。
2、确保完成项目正常使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付完成率
|
考察支付数量完成情况
|
≥100%
|
工作计划
|
质量指标
|
支付质量
|
考察支付质量
|
≥100%
|
工作计划
|
成本指标
|
控制成本
|
考察控制成本
|
≤9万元
|
工作计划
|
效果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可持续性
|
考察项目可持续性
|
可持续
|
工作计划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干警满意度
|
考察干警满意度
|
≥90%
|
问卷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