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招聘平台的普及,给求职者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招聘平台实施诈骗。日前,奉贤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蔡某等3人批准逮捕。
范先生为了找一份保安的工作,在网上投了简历。过了几天,有一个自称松江某集团的工作人员打电话给他说:“我们看到了你的简历,觉得你非常适合我们集团的保安工作,特邀请你来面试。”范先生于规定时间来到了松江某集团的门口,在门口面试他的蔡某简单问了他几个问题,随即表示基本没有问题,要求范先生缴纳80元的识别卡制作费和200元的体检费,并让范先生第二天再来公司一次进行“二面”。等范先生第二天来面试时,是一个叫曹某的人面试他的,曹某说范先生被录取了,然后让范先生填一张个人信息表格,假如愿意来上班就要在填表之前缴纳300元的保证金。范先生交好钱、填完表格后,曹某让范先生回家等通知何时来上班。
在家里等了几天的范先生并没有收到曹某打来的电话,范先生这才发现原来自己的手机号和微信早就被蔡某和曹某拉黑了。想到自己两次面试都只是在集团门口,连集团大门都没进去过,自然是无法找到蔡某和曹某的。情急之下,范先生报了警。
经查,犯罪嫌疑人蔡某、曹某、何某事先准备好假的公司吊牌,以骗取求职者的信任,之后三人分工合作,由蔡某在赶集网等网站上找到应聘者的手机号,然后打电话冒充自己是大集团、大公司的招聘人员,邀请应聘者来公司门口面试,同时,为了忽悠应聘者来面试,会在电话中承诺面试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待应聘者来面试的时候,由曹某负责“一面”,同时收取体检费等费用,为了收取保证金,由何某负责“二面”。收取完费用后,他们就会把应聘者的电话拉黑。
目前,已查明16名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蔡某、曹某、何某多次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日前,奉贤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其3人批准逮捕。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提醒大家:求职者在求职前应当对自己投简历的企业进行一次简单的调查,包括对该企业的工商注册情况、企业信用情况等进行调查,这些信息可以从工商局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此外,不要随意把身份证等证件交由中介机构或个人保管,防止被一些不法分子盗用个人身份信息。如果涉及缴费,一定要及时索取收据或发票。它不仅是双方发生职业介绍关系的重要依据,也是求职者维权的重要证据。
(文中涉案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