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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开发区检察院牵头起草,公检法会签实施细则

时间:2020-07-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及速裁工作的开展,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效,77日,我院与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发区公安分局、东方大学城公安分局齐聚开发区检察院,举行《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的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办理危险驾驶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速裁程序的实施细则(试行)》的会签仪式。开发区法院院长张海河、开发区公安分局局长戴建华、东方大学城公安分局政委邵雅建等领导参加了会签仪式,我院检察长单玲对参加会签活动的领导和同志表示热烈欢迎。


此次会签的两份实施细则,由开发区检察院牵头起草,经过公检法三家多次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实施细则紧紧围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参考各地区的先进做法,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速裁程序适用在适用条件、期限、流程、文书要求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针对性强的、具备实操性的意见和建议,明确了公检法各自的职能,强化了刑事诉讼各环节的衔接,加强了公检法的协调配合,更加有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依法、准确、规范、高效的办理。


    在公、法的密切配合下,2020年上半年,开发区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86.5%,相信随着实施细则的签订,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整个刑事诉讼程序将更顺畅,也将进一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刑事案件中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