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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岳母身亡 不起诉彰显司法温度
时间:2018-11-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番心意变“悲剧”

2018612日,犯罪嫌疑人吴某驾车载乘岳母史某、不满1岁的儿子以及妻子去天津佛罗伦萨小镇游玩。下午18时许,一家人尽兴而归,却在归途中发生追尾事故,造成吴某岳母史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结果。

女婿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经廊坊市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认定,女婿吴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交通肇事,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我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我院公诉科受理该案后,与犯罪嫌疑人吴某进行了深入的交谈,了解到其岳母退休后从山西老家来北京为小两口看孩子,案发当天是周末,吴某想让岳母休息一下,便提议带一家老小去天津游玩,在返程途中因身体突发不适造成追尾,酿成悲剧。悲伤与自责充斥着吴某的内心,失去一名亲人又面临另一名亲人将要负刑事责任的痛苦在整个家族弥漫。承办人对案件证据材料审查后发现,吴某无违法犯罪前科,案发后能主动报警并积极抢救伤者。承办人又分别联系了死者的儿女和兄弟姐妹,家人全部对吴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检察机关能够宽大处理。综合考虑上述情况,20181127日,我院公诉部门对犯罪嫌疑人吴某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进行了公开宣告,请全社会监督。

开发区检察院一直积极探索实施不起诉案件“全面审查、当事人走访、公开宣告、社会监督”的“四步走”的工作制度,转变司法理念,保障人权、慎用刑事手段的同时规范不起诉工作司法透明化,这既给了部分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回归家庭和社会的机会,也最终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该案的不起诉处理,兼顾了法的尺度、理的适度、情的温度,让这个已经受伤的家庭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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