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3日,开发区院检察官在社区矫正人员集体学习、劳动的过程中,对在矫人员进行了训戒谈话,要求社区矫正人员“矫正过程中及解矫之后,都要当遵纪守法的人,做善良诚实的事。让父母少操心,给儿女做榜样,多给社会给家庭提供正能量”。这是开发区院为确保对社区服刑人员有效开展动态监督,落实“核查、走访、见面”三步走的具体举措,收效显著。截至目前,开发区院辖区内现有社区矫正人员42人均实现了有效管控,无一脱管、漏管。
第一步全面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监外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并及时掌握动向,规范社区矫正接收、管理。通过认真核对社区矫正工作台账及日常监管档案资料,借助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系统等智能化监管手段,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有关情况。
第二步定向重点走访。定期走访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就着力整治“社区矫正不规范、社区矫正罪犯虚管脱管”等问题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题座谈,着力纠正监管不到位的情形,并通过走访经常性帮教组织、被矫正对象村街、亲友等,全面检验社区矫正工作落实情况。
第三步面对面交流。为提高矫正实效,检察官定期与每位被矫正对象见面谈话,了解帮教组织对其实施矫正所开展的工作,认真倾听其陈述,准确把握其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帮教工作,使矫正对象提高对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认识,矫正不良行为,逐步养成良好的社会行为习惯,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