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我院公诉科检察官走进全兴工业(中国)有限公司,对常某涉嫌盗窃公司财物一案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并为全兴、双兴两家企业员工上了一堂法制教育课。
全兴公司为区内知名台湾独资企业,专门从事汽车内饰件的企划研发,2016年被评为“河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常某系双兴公司员工,在发现同一工业园内全兴公司堆放的废料后产生贪念,于2016年12月多次盗窃工业废料,触犯了法律。今年2月,我院在审查起诉该案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常某在案发后有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的情节,且被盗财物价值不高,已退赔了损失,取得了公司谅解。经与公安机关、被害单位深入沟通,又了解到常某视力为三级残疾,家庭生活困难,且系初犯,根据具体案情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我院依法对常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进行公开宣布。双兴公司考虑其是就业困难的残疾人员,为他保留了工作岗位。
为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法制教育的感染力和震慑力,不起诉决定宣布后,检察官以该案和我院办理的其他典型案例向广大员工着重讲解了盗窃罪的犯罪构成及预防,并向企业高管普及了职务侵占等罪名的相关法律知识,引导企业及员工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告诫他们要凭借脚踏实地的劳动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创造美好的生活。全兴公司管理部部长表示,检察官以案释法发人深省,今后会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员工遵纪守法意识。
该案的办理,既让司法公正温暖了残疾人心灵,又让法治明灯为爱心企业保驾护航,给企业及员工带去了双向关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