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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院、开发区主要领导对开发区院服务非公企业做法作出批示
时间:2016-12-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廊坊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冀运福,廊坊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王金忠,廊坊开发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保良分别对我院服务非公企业做法作出批示,予以充分肯定。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冀运福批示:开发区检察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做法值得认真总结推广。廊坊市,特别是开发区非公企业多,为经济社会发展做的贡献大,在财税收入中占比较高,同时更需要相关职能部门保好驾,护好航。请开发区院认真总结,把此项工作做得更好。

  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王金忠批示:开发区检察院依法护航非公企业的做法应予以肯定并推广,在开发区大力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开发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保良批示:开发区检察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工委、管委工作部署与检察职能有机结合,在服务非公企业中积极作为,倾力为开发区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发挥了检察机关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中的独特作用,体现了大局意识,非常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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