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上午,新奥能源贸易有限公司代表将印有“热情服务系民企,保驾护航促发展”的锦旗送到开发区检察院,对我院在办理陈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一案中,为企业挽回重大经济损失,切实维护合法权益的做法表示由衷感谢。
在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恶意拖欠新奥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欠款一案中,我院坚持“打击就是保护、办案就是服务”的原则,细化工作举措、深挖证据链条,仅用三天时间从重从快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一是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和督促公安机关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证据的收集、甄别、固定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防止打击不力。二是把牢证据。针对卷中证据相对薄弱的实际情况,办案检察官星夜兼程赶赴新疆,补齐补强关键证据,及时查明犯罪嫌疑人抽逃财产、拒不执行判决的情况。三是合力打击。办案中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力争做到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形成打击和震慑 “老赖”的合力,将企业损失降到最低。
案件的成功办理是我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护航非公企业”的一个缩影。座谈会上,企业代表对我院主动适应新常态、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予以高度赞扬。杨华检察长表示:锦旗不仅是赞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开发区院将综合运用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等手段,积极回应企业诉求,在服务企业和司法实践中真正做到办案与服务并行、惩治与保护并重、打击与预防并举, 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护航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