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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成为全省首家档案工作目标管理6A级单位
时间:2015-12-28  作者:  新闻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12月25日,省档案局党组书记、局长魏四海,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学圃等6人组成的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考评组,对省检察院档案工作进行了综合评议后予以认定,省检察院档案管理工作达到6A级标准,并颁发了牌匾和证书,省检察院成为全省第一家获此殊荣的机关单位。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童建明,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申占群参加了有关活动。

  当天下午,省档案局考评组认真听取了省检察院档案工作目标管理6A级自查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了河北检察史馆、档案库房,并对照《河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办法》,从组织管理、基础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开发利用等方面逐项进行了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考评组综合评议后认为,省检察院高度重视档案工作,组织领导管理体制健全,档案集中统一管理,业务基础工作扎实,档案库房实现了智能化管理,档案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档案开发利用成果显著,档案工作已达到了6A级标准。

  魏四海对省检察院顺利通过机关档案目标管理工作6A级认定,成为我省第一家6A级先进单位表示祝贺。他指出,多年来,省检察院档案工作一直位居省直机关前列,先后荣获荣获“档案目标管理认定系统先进单位”、“档案馆(室)建设实绩突出单位”等荣誉称号。希望省检察院以此次6A级认定为契机,以全省标兵、全国一流为目标,继续努力推动省检察院档案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在全省档案系统更好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童建明表示,感谢省档案局对省检察院以及全省检察机关档案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省检察院将倍加珍惜这份荣誉,并以通过6A级认定为新的起点,更加重视档案工作,发挥档案服务中心工作的作用,推进档案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发展,同时加强对下指导,进一步做好全省检察机关的档案工作。

  据了解,省检察院把档案库室建设作为“科技强检”的重要环节,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档案信息化水平。目前,省检察院档案库房总面积近千平方米,分为纸质档案库房、电子档案库房、数字化室等多个功能区域,采用先进的物联网技术、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管理档案实体及电子数据,配备了气体灭火装置等综合智能控制系统,软硬件条件均居全省最先进行列。今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到河北调研,对省检察院智能化档案库建设予以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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