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曹建明检察长提出的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能力,增强监督实效,为维护法治权威和司法公正作出了积极努力。 提升监督理念,强化监督责任。河北省检察机关统筹推进检察制度监督公权和保障人权两大基本功能的实现。努力推动查办职务犯罪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果型转变。把保障人权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推动审查逮捕程序向诉讼化转变,加大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的监督力度。着眼河北特殊的地理区位,积极做好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等工作,特别注意加强对涉枪涉爆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努力筑牢维护首都稳定的“护城河”。 突出监督重点,注重监督实效。坚守防止冤错案件底线,坚持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监督把关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的监督,组织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会同环保、公安、法院等部门持续开展“利剑斩污”行动,部署开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系列专项监督活动。强化薄弱环节的监督,抓住监所检察更名的契机,全面开展对变更强制措施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超期羁押等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 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水平。健全与人大监督紧密结合机制。2016年,河北省检察院会同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出台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增强了监督工作的可操作性。强化协作配合机制,围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清理工作,会同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建立多部门联合上网追逃机制。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省政府法制办制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并会同省政府联合召开“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会,加快推进“两法衔接”网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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